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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金山区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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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司纪发(2004)第2号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坚持"三早一严"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重在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金山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扎实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反腐倡廉工作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六个必须"和市、区委的总体部署,坚持连续性、稳定性、开拓性的有机统一,坚持开创性、坚韧性、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入把握市情、区情、社情、民情,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 、破解新难题。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选准和解决好几个突出问题,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绩取信于民。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的廉洁自律的意识。
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和宣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接受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结合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主题教育,以弘扬正气为主旨,深入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教育和向罗玉康、赵为民等先进典型学习,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区局党委要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思想作风讲评,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匡正祛邪的功能。同时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的三条"高压线"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四条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定和要求的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落实好二个条例,是今年区局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它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抓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区局纪委要制定计划,在局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条例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学习。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从而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区局纪委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全面落实。要对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几项监督制度方面情况进行逐项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根据条例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完善。要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进一步做好会前的各种谈心、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重点抓好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和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深化述廉评廉制度,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工作督查制度。同时,在学习宣传《党纪处分条例》之时,认真组织好《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市局局规、区局局规的学习和宣传。要在"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主题教育活动中,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开展党纪政纪教育。要将《党纪处分条例》和《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理的规定》、《金山区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作为党员干部岗位培训,素质教育的特殊材料,坚持经常性教育,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通过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纪律不走样,使党纪政纪成为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规范和准则。同时区局纪委要认真履行两个条例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加强案件查处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和从严治局的要求,做到有案必查,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件中举报件的查核工作,对有线索的重要举报要组织力量认真查核,要通过实践和学习,不断推进案件查处质量的提高、严肃党纪政纪。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规范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是全面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的要求,切实规范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此,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服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今年主要做好以下4项工作:
1、建立全山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雪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士杰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秀芳同志任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基层工作科科长为组员。2、编印金山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监督员手册,明确规定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和监督内容,加大行风监督力度。3、召开1-2次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分析行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研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行风监督员的责任意识。4、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大力宣传法律服务行业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树立先进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违法违纪的惩戒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律师行业开展创建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研究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端正办案指导思想专题活动。公证处要以创建文明服务行业为契机,强化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观念,进一步完善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证程序和公证行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行服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中共金山区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纪检监察 工作要点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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